百汇采购平台退换货政策
一、退换货政策
1. 符合以下情况的指定品牌商品,7天内可换货或退货:
1.1. 产品自身出现质量问题的;
1.2. 明显与之前采购的同一产品存在质量差别的;
1.3. 属于假冒伪劣产品的;
1.4. 发现短斤缺两、以次充好的;
2. 指定品牌商品发现存在质量问题依然持续使用致使无法辨认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的,供应商不接受退货,且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供应商不承担;
3. 符合以下情况的推荐品牌商品,7天内可退货:
3.1. 不影响二次销售的;
3.2. 非特别加工订做、特别调配、订货的常规规格商品;
3.3. 退货金额少于1000元的;
4. 以下情况视为影响二次销售:
4.1. 非独立包装商品使用超过包装数量20%的;
4.2. 产品表面严重磨损、污染、损毁而无法使用的;
4.3. 外包装已被严重损毁;
5. 由于客户申购过失致使需要退货的,无论属于指定品牌或推荐品牌,均被视为产品自身不存在质量问题的退货,按照条款3进行处理。以下情况视为申购过失:
5.1. 发布申购需求时填写错误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的;
5.2. 发布申购需求时填写内容不够清晰或型号规格相冲突而使供应商误会的;
6. 推荐品牌与指定品牌之间由于档次高低、工艺技术优劣、产品价格高低导致质量高低不属于质量问题,而是属于不同品牌之前的差别;
7. 推荐品牌质量不符合预期而持续使用致使影响二次销售的,供应商不接受退货;
8. 退货是指客户向供应商退回货物,供应商向客户退回款项;
9. 换货是指客户与供应商进行等价换货,供应商不向客户退回款项;
10. 指定品牌是指客户在发布采购需求时指定采购的意向品牌。指定品牌在客户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必须是指该品牌的正品行货而非假冒品牌;
11. 推荐品牌是指客户在发布需求时指定或不指定意向品牌下,由供应商推荐给客户使用的品牌;
二、补充说明
1. 由于采购平台使用公开询价模式进行选择供应商及供货价格。一旦供应商及价格被确定后便无法修改。所以在供应商和产品价格任何一项发生改变的就不能换货,而只能实行退货退款。客户如需要采购则必须重新申购,重新确定供应商及产品价格。
2. 退换货流程如下:
2.1. 申购者发现质量问题请必须先与采购部联系,沟通确认是否能让步接收;
2.2. 采购部向采购平台提出质量异议,反馈相关事实及对应货物的送货单号;
2.3. 采购平台根据退换货政策回复采购部是否符合退换货条件;
2.4. 如符合条件则与供应商确定退换货时间,并安排司机到客户处取回货物,开具退货单;
2.5. 退货处理后,平台会通知客户重新申购;换货处理后,客户不需要重新申购;
2.6. 平台收到供应商换货后,再次送货并开具送货单,完成退换货流程;
3. 以下情况采购平台不接受退货:
3.1. 不能提供平台送货单单号的商品;
3.2. 不由采购平台采购的商品;
4. 未经过采购平台及采购部确认退回的任何货物不得擅自提前退回到采购平台,以免影响其他货物的退换及权责清晰;
5. 退换货发生的物流费用由采购平台承担,除此之外,采购平台不承担任何费用。